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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导向的司法改革——律师执业专业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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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导向的司法改革——律师执业专业化方向

7月24日下午14点贺卫方教授在北斗鼎铭律师课堂就职业化导向的司法改革展开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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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教授认为我国司法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在法院执行法律法规时,各地法院对法律的不同理解也导致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参差不齐的情况。90年代初期司法改革成为了较为受关注的改革领域,如在立案方面、证据方面、律师行业规范、裁判文书公开等方面都进行了热火朝天的改革。2002年我国司法改革进入缓和期,开始强调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贺教授认为纵观中外历史司法应当专业化。古罗马时期将法律进行分类,法国《法典》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等基本准则,欧洲大陆以罗马法律为基础进行发展,其法律专业化的理念促进了司法的独立。中国古代历史并没有确立专业化的司法系统。我们还需要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律的独特性。

贺卫方教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的平等,司法改革也会影响法律人的职业选择,法律人的程序正义准则,法律人的语言和伦理道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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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贺卫方教授的讲授与分享,我们不但增加了对司法改革的了解,同时从专业化司法改革中学习和思考律师执业的专业化方向。年轻律师对自己的职业选择、律师的伦理道德也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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